第2章 粗口的定義

廣州話的髒話稱為「粗口」,說髒話是「講粗口」,形容愛說髒話是說某人「爛口」或「粗口爛舌」。此外,「爆粗」、「講三字經」、「問候別人母親」、「炒蝦拆蟹」、「媽」、「媽叉」、「媽媽聲」等均指說髒話。

廣州話粗口的定義因人而殊,有人將某些俗語和黑社會用語也視為粗口,如「條女」(那個女子)、「打鑊甘」(狠狠打一頓)、「寸」(囂張)、「報寸」(舉報)、「還拖」(還擊)、「斷正」(當場被揭發)、「老笠」(打劫)、「老點」(欺騙) 等。

現有的粵方言專書,似乎沒有特別論及廣州話粗口的定義。另一方面,香港法例訂有禁止粗口的條文(參看第12章),但竟然亦無清楚說明粗口的定義,相信執法人員及審案法官須自行詮釋何謂粗口。儘管沒有權威定義,但是按主觀語感判斷,公認的粗口應有「仆街」、「咸家鏟(家鏟)」兩詞及「」五個核心粗口用字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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